卖掉公司却拿不到钱?清算优先权先算这三种结果

清算优先权的核心区别在于:非参与型只能在优先金额和转换所得之间择高,完全参与型可以先取优先金额,再按转换后比例分享余额。如果优先倍数从一倍提高到两倍,投资人先行取得的金额也会增加,留给创始人、员工及其他普通股股东的退出款随之减少。
因此,公司按某个价格出售,不等于每位股东都能直接按持股比例收款。真正需要计算的是可向股东分配的净退出款、各轮优先金额、参与方式、转换比例和轮次顺位;当优先金额覆盖全部可分配款时,普通股所得可以为零。
先把条款翻译成分配顺序
退出价格通常不是瀑布分配的直接起点。应先按交易文件处理债务、费用及其他优先于股东分配的项目,再对剩余款项执行股东之间的优先顺序;DWF风险投资指南对清算优先权的说明 也将其置于公司负债清偿之后,并区分完全参与型与非参与型的后续分配方式。
- 一倍非参与型:投资人比较原始投资额与按转换后持股比例计算的所得,选择较高者,但不能同时取得两项。
- 一倍完全参与型:投资人先取得相当于原始投资额的优先金额,再按转换后比例分享剩余款项。
- 两倍完全参与型:投资人先取得原始投资额两倍的优先金额,再参与余额分配。
完全参与型常被称为“双重分配”,因为同一投资人既取得优先回款,又参与余额。这里的“参与”是否有上限、应计股息是否计入优先金额,以及转换比例如何调整,都要以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和最终交易文件为准。
同一资本结构下,三种结果怎样计算

以下为条件示例:公司只有一轮优先股,投资人投入1000万元,按完全稀释及转换后口径持股20%;普通股合计持股80%;没有应计股息或其他优先轮次;出售后实际可向股东分配3000万元。
- 一倍非参与型:按优先权可取1000万元,若转换为普通股则取得3000×20%=600万元。投资人选择前者,普通股池取得2000万元。
- 一倍完全参与型:投资人先取1000万元,再从剩余2000万元中取得20%,即400万元。投资人合计取得1400万元,普通股池取得1600万元。
- 两倍完全参与型:投资人先取2000万元,再从剩余1000万元中取得20%,即200万元。投资人合计取得2200万元,普通股池只剩800万元。
这三行可以直接复制到表格软件。设投资额为I、转换后持股比例为P、可分配退出款为E、优先倍数为M:非参与型投资人所得为“MIN(E,MAX(M×I,P×E))”;无上限参与型所得为“MIN(E,M×I+P×MAX(E-M×I,0))”;普通股池所得为“E-投资人所得”。
转换临界点与参与上限要分开算

非参与型投资人何时愿意转换,取决于转换所得何时超过优先金额。临界点公式是“M×I÷P”:在上述一倍示例中,1000÷20%=5000万元,因此可分配退出款低于5000万元时,投资人保留1000万元优先金额;高于该点时,按20%转换所得更高。
如果改为两倍非参与型,临界点变为2×1000÷20%=1亿元。倍数越高,投资人放弃优先权的价格门槛越高;模型中的P还应采用合同约定的转换后口径,反映适用的期权、认股权证、可转换证券和反稀释调整。
封顶参与型还要多做一次比较。以“一倍参与、总回报上限两倍”为条件示例,参与路径达到2000万元后停止增加;如果直接转换所得超过该金额,投资人可能选择转换。上限究竟覆盖优先金额、股息还是其他支付项目,不能只看“封顶两倍”几个字,必须核对完整定义。
多轮顺位和触发事件可能改变整张表

多轮融资不能把所有优先股简单合并计算。Morrison Foerster对清算优先权的解读 区分非参与型、完全参与型和封顶参与型,并指出多轮优先股可能同顺位,也可能由较新的轮次先于旧轮次取得款项。
再设一个条件示例:A轮优先金额为1000万元,B轮为2000万元,可分配退出款只有2500万元。若两轮同顺位并按各自优先金额比例分配,A轮约得833万元,B轮约得1667万元;若B轮优先于A轮,则B轮先取2000万元,A轮取得剩余500万元。两种安排下普通股均为零,但两轮投资人的实际所得不同。
还要检查哪些交易属于视同清算事件。模型应逐项核对合并、控制权变更、股份出售或资产出售是否触发优先权,是否存在内部重组例外,以及触发或豁免是否需要特定类别股东批准;名称相似的交易,在不同文件下未必产生相同分配结果。
签Term Sheet前应核对的四项
- 转换临界点:分别计算各轮保留优先权与转换为普通股的所得,不假设所有轮次同时转换。
- 多轮叠加:记录每轮投资额、倍数、参与方式、转换比例及顺位,并测试退出款不足全部优先额的情景。
- 参与上限:确认上限的计算基数,以及股息、费用或其他款项是否占用上限。
- 视同清算事件:核对并购、控制权变化、资产交易及内部重组的触发条件和例外。
估值与这些条款应放在同一张退出瀑布表中比较:较高估值若同时附带更高倍数、完全参与或新轮优先,在中低价退出时仍可能给普通股留下更少收益。建议至少设置退出款不足全部优先额、刚好覆盖优先额、接近转换临界点和高于临界点的情景。
NVCA模型法律文件页面 明确说明,示范文本只是起点,需要按具体需求调整,也不构成针对特定事实的法律意见。本文公式仅用于识别条款的经济后果;涉及中国大陆、香港、台湾或跨境架构时,还需由熟悉相关司法辖区的律师和税务顾问核对公司法、税务、外汇安排及完整交易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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