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续聘65岁以上员工:补助前六个月每人每月1.3万元

|作者: QUASA 编辑团队|2 分钟阅读| 1
台湾续聘65岁以上员工:补助前六个月每人每月1.3万元

台湾劳动力发展署的续聘补助说明规定,雇主持续雇用当年度年满65岁的原有员工,按月计酬者前6个月每人每月补助新台币1.3万元,第7至18个月每人每月补助1.5万元;首次请款须连续雇用满6个月。企业还须先提出计划并通过审查,达到所属行业的留用比例,续聘期间的薪资也不得低于原薪。员工过了生日仍在上班,补助不会自动核发。

办理顺序是先核对雇主与员工资格,计算需要留用的人数,在年度受理期内提出计划;获得核准后持续雇用,待请款条件全部满足,再提交雇用、薪资和出勤证明。计划申请与补助请领是两个阶段,分别有文件和期限。最容易耽误申请的,是把员工续聘满半年当成开始办理计划的时间。

谁符合资格:先看原有员工和留用比例

农业场景中,年长员工与其他员工持续进行果树修剪工作

可申请的雇主是就业保险投保单位中的民营事业单位、依法设立的团体或私立学校,雇用劳工至少3人;计算企业人数时,雇主的配偶及三亲等内亲属不计入。补助针对原有员工届龄后的持续雇用:拟续聘者在年满65岁前一年的年底,须已连续受雇至少3个月。先办理退休、终止劳动关系后再聘用,与持续留用原有员工的条件不同。

劳动力发展署的计划修正规定把行业留用门槛分为20%、25%和30%:农林渔牧业适用20%,住宿及餐饮业适用25%,批发及零售业适用30%;比例计算出现小数时,无条件进位。分母是企业在指定年度届满65岁、符合原有雇用条件的员工人数,分子是计划续聘的人数。申请下一年度计划时可先估算,实际请领时须按符合条件且持续受雇的人数重新计算。

例如一家零售企业有4名符合条件的届龄员工,按30%的门槛计算,至少要续聘2人:4人乘以30%是1.2人,进位后为2人。这里的分母不是全公司员工,也不能只挑计划续聘的人来计算。同一统一编号下有多个投保单位的雇主,应合并人数并一次申请。

续聘期间还要维持劳动关系和原薪基准。原薪以员工年满65岁前一年的年底往前推算、连续受雇3个月的平均薪资计算;改用时薪或其他计酬方式,仍须依规定换算原薪,不能只看新的计薪名称。员工若离职或退休、劳动契约终止,该员工自契约终止次日起不再核发续聘补助。

能补多少:按人数估算18个月

续聘补助的18个月分段金额:前6个月每月1.3万元,后12个月每月1.5万元

按月计酬、全期符合条件时,单人前6个月合计7.8万元,随后12个月合计18万元,18个月合计25.8万元。这些是按每月均符合条件计算的估算额,不是计划获准后立即拨付的款项。前段补助须待续聘满6个月后一次发给,后段按季核发。

  • 续聘1人且全期符合条件:估算总额25.8万元。
  • 续聘2人且两人均全期符合条件:估算总额51.6万元。
  • 续聘5人且五人均全期符合条件:估算总额129万元。

非按月计酬者采用另一套算法:前6个月每人每小时70元,每月上限1.3万元;第7至18个月每人每小时80元,每月上限1.5万元。企业应按符合条件的工时估算,不能直接套用月薪制的全期总额。补助期间从员工年满65岁的次日起算,每月按30日计算,未满30日的雇用日数不列计。

何时提出计划:核对员工届龄年度

对于2027年满65岁的员工,劳动力发展署云嘉南分署的年度受理公告列出的计划申请期是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企业可通过“中高龄者及高龄者就业相关服务网”线上申请,也可向公立就业服务机构亲送或邮寄;邮寄以邮戳为准。填报前应按员工实际年满65岁的年份选择计划年度。

年度窗口受理的是继续雇用计划,与续聘满半年后的补助请款期限不同。企业在计划阶段填报预计留用人数,受理机关进行事前审查;最终能否请款,还取决于届时的实际留任比例、连续雇用期间和薪资。若等到准备请领第一笔款时才发现尚未提出计划,实际留任记录不能替代计划核准。

申请计划要准备哪些文件

计划阶段需提交申请书及继续雇用计划书、依法设立登记的证明文件影本、劳工保险和劳工职业灾害保险投保人数资料或其他足以证明加保的文件,以及拟续聘员工的原有薪资证明。主管机关或分署认为必要时,还可要求补充资料。届龄员工名单、预计留用人数和薪资记录应相互对应,避免计划填报的人数与投保资料采用不同口径。

  1. 按统一编号汇总投保单位,列出计划年度将满65岁且符合原有雇用期间要求的员工。
  2. 依所属行业计算最低留用人数,确认拟续聘员工的劳动关系和原薪资料。
  3. 备齐计划书及证明,在年度受理期内线上提交,或向公立就业服务机构亲送、邮寄。
  4. 保留核准函,并持续保存后续请款要用的投保、薪资及出勤记录。

选择项目时还须区分资金用途。为届龄原有员工持续工作而申请的,是“继续雇用高龄者补助”;退休后再就业准备或雇用已退休者传承技术,属于不同措施。同一事由也不得重复请领政府机关相同性质的津贴或补助。

续聘满六个月后怎样请领

企业须在留用比例、连续雇用和原薪等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日内,向公立就业服务机构请领首笔补助。请款时提交雇用证明、薪资证明、原核准函影本、领据、补助清册,以及请领期间的出勤证明;这些材料用于核算实际续聘情况,不能用先前的计划书取代。

请款人数以实际符合条件并持续受雇者为准,计划书中的预计人数并不保证同额核发。若期限内未提出请款,或获通知补件后仍未在指定期限补齐,申请可能不予受理。企业因此要分别记录计划受理截止日,以及每名员工达到首次请款条件后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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