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接案者挂工会不等于都能保:必须真实从事本业

|作者: QUASA 编辑团队|2 分钟阅读| 1
台湾接案者挂工会不等于都能保:必须真实从事本业

台湾自由接案者可以通过职业工会参加劳保,前提是真实从事该工会所属本业,并符合“无一定雇主”或“自营作业者”的条件。仅有工会会籍、缴纳会费,或希望延续劳保年资,都不能代替实际工作的事实。

先厘清自己是受雇提供劳动,还是独立承接工作,再向工作所在地、职业范围相符的本业工会申请。符合资格并入会后,由工会办理加保,申报薪资按月实际收入填写;如果另有受雇工作,公司仍须依法办理其应负的投保手续。

先辨别身份:接案对象多,不等于无一定雇主

劳动部的从业身份说明将“无一定雇主”界定为最近3个月内在2家以上非强制投保单位工作,且工作机会、时间、场所、报酬及工作量不固定的劳动者;“自营作业者”则是独立从事劳动或技艺取得报酬、没有雇用有偿人员协助的人。这里判断的是实际工作方式,个人自称“自由职业者”,或与客户签了什么名称的文件,都不足以单独决定投保身份。

把常见工作形态放进这两类条件,可以先做以下区分;这些情形只是判断线索,仍须结合实际工作关系:

  • 在不同雇主处接不固定的工作:如果受雇对象及工作安排符合上述条件,可能属于无一定雇主。只统计客户数量不够,还要看对方是否为雇主,以及工作机会、报酬等是否不固定。
  • 自己承接并完成服务:靠个人劳动或技艺取得报酬,且未雇用有偿帮手的,可能属于自营作业者。即使长期服务同一客户,也应先厘清是否仍独立提供服务,而不是仅凭客户人数排除资格。
  • 自己经营且亲自劳动:例如独自经营咖啡店、亲手制作饮品取得收入,判断重点同样是实际劳动及有无雇用有偿人员;“自营”不限于通常被称为接案的工作。
  • 为固定公司工作或暂时没有工作:不能只因过去接过案或仍保留会籍,就把当前受雇工作、停工期间算作符合条件的工会本业工作。

自营作业者尤其要留意有偿帮手:规则问的是是否雇人协助工作,并非是否独自寻找客户。如果实际由某家公司安排工作、管理劳动并支付报酬,也应先厘清受雇关系,不能因为报酬按件计算,就直接归为自营接案。

找本业工会,要核对工作内容和所在地

可申请的不是任意一家愿意收会费的工会,而是工作所在地的所属本业职业工会。实际提供的服务应落在该工会的职业范围内;名称看起来接近,却与日常工作不同,仍可能选错。工作横跨几种领域时,先明确自己主要靠哪项劳动取得收入,再向相应工会说明完整情况。

联系工会时,描述具体做什么、在哪里做、由谁安排工作,以及报酬如何取得,比只说“我是接案者”更有用。申请前可逐项核对:

  • 实际工作是否属于该工会接受的本业,而不只是与名称有宽泛关联?
  • 实际工作所在地是否在该工会受理范围内?
  • 以目前的工作事实,应按无一定雇主还是自营作业者身份申请?
  • 若工作内容、工作地点或受雇状态改变,何时须通知工会调整会籍或办理退保?

正在从事本业,是持续判断资格的基础,而非入会时一次性填写的标签。过去做过某行业,后来已转向其他工作,不足以继续沿用原工会的投保身份;工作与收入记录则有助于把当前从业事实向工会说清楚。

入退会和月收入:分别看申报时间与实际所得

按照劳保局的工会加退保规定,本业工会应在会员入会当天申报加保、退会当天申报退保;加保或调整薪资时,“月薪资总额”须按月实际收入填写,再由劳保局分别归入劳保与职业灾害保险的适用级距。

入会申请不等于保险已经生效

工会在入会当天填报加保后,保险效力从申报表送达劳保局或寄出当天的零时开始;邮寄以原寄邮局邮戳为准。因而接案者应向工会确认正式入会日和申报是否送出,不能把提出申请或缴纳会费的日期自行当作加保生效日。

退会当天,工会也应申报退保;若未在当天办理,效力仍以实际退会当天的二十四时停止。一个项目结束未必代表已经退出本业,但确实停做该行业或转业时,应及时说明工作变化,并核对退会、退保日期。这样才能避免会籍记录与实际从业期间脱节。

填实际收入,不先挑理想级距

“月薪资总额”填写的是实际月收入,不是想投保的等级。接案报酬随项目变动时,应整理收款与工作记录,和工会核对申报所依据的收入;不能为了预期给付而抬高数字,也不宜未经核对就把某一笔项目款当成固定月收入。

申报收入与最终显示的投保薪资级距也不是同一个数字。劳保和职业灾害保险各有分级规定,劳保局会依据申报收入分别归级,因此两项保险出现不同级距,并不表示要把其中一项的级距反填到“月薪资总额”栏。收入情况改变时,应向工会说明,确认是否需要调整申报。

已有雇主:公司不能把投保责任交给工会

受雇于公司的人,即使已在职业工会加保,公司仍须按适用法律为员工办理应参加的保险。员工表示愿意继续在工会缴费,也不能免除公司的义务;公司的工作与工会本业,是两份需要分别判断的工作事实。

如果公司工作之外,确实仍独立从事工会所属本业,符合条件时可以同时由公司和工会投保,但保费也会分别计收。相反,若所谓接案只是同一份受雇工作的另一种称呼,便不能拿工会会籍代替公司应办的加保。工作形态转换时,向公司和工会分别说明实际工作内容,比单看现有保单更能厘清由谁申报。

挂名加保的风险,会在资格审查时显现

劳保局的资格提醒指出,只有确实从事本业的无一定雇主劳动者或自营作业者,才应由相关工会申报;资格或投保薪资申报不符规定,可能被取消被保险人资格、删除不实投保薪资,已领给付可能被追还,已缴保费也不予退还。这是把会籍当作保障、却没有相应工作事实时最直接的代价。

选错本业工会也会产生同一类问题:缴费记录不能证明自己做过该工会对应的工作。申请时应让职业范围与实际劳动一致;若后来改做别的行业,及时告知原工会并处理会籍,比继续以旧身份缴费更能保住符合条件期间的保险权益。

相关阅读:

分享:

订阅我们的新闻通讯

将最新 Web3、AI 和加密货币新闻直接发送到您的邮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