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持续进修基金不是读完就全退:七成出席率只是第一关

申请香港持续进修基金,先要确认自己在课程开课时年满18岁、符合香港居留条件,报读的课程也已登记为可获发还款项课程。对2022年8月1日或以后开课的课程,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的基金问答列明:申请人付清学费并成功修毕后,可不限次数申领累计最多2.5万港元;首1万港元资助对应的课程费用由学员承担20%,其后1.5万港元资助对应的费用由学员承担40%。
完成课程不等于自动获批。1823的申领资格说明列明,申请人须出席不少于总上课时数的七成(70%),整体评核取得至少50%,两项均以课程规定的较高要求为准;同一课程费用不得已获其他公帑资助,并须在成功修毕后一年内申请。语文能力课程如设指定基准试,还要达到相应成绩。
报名前,先核对课程和本人资格
培训机构开办课程,不代表旗下每门课都能申领基金。报名前应在基金课程搜寻器核对课程编号、培训机构、登记有效期及课程规格,再与准备报名的班别比对。名称相似、由同一机构开办的课程,可能有不同的登记状态;课程宣传所写的学费和评核安排,也应与基金登记资料对应。
申请人须为符合规定的香港居民:拥有香港居留权、入境权,或有权在香港逗留而不受逗留条件限制;持单程证从内地来港定居的人士亦属列明类别。年龄以课程开课时为准,而非递交申请当天。过去领过基金资助的人,应按账户尚余的额度估算这次可获发还金额,因为资助上限按申请人累计计算,不会因报读新课程而重新开始。
申领对象是成功修毕的合资格课程。若打算只修读主体课程中的一个单元,不能仅凭该单元出现在课程资料中就推定学费可获发还;还须核对基金对该单元及其所属主体课程的登记和修读要求。先确定申领的是哪一项登记课程,之后的出席、评核和学费计算才有明确依据。
学费怎样分成两段计算
共付比例指学员承担相应课程费用的份额,不能直接拿资助上限从学费中扣除。未曾领取资助的人,在首段课程费用中可获发还80%。要用满这一段资助,合资格费用须达到12,500港元:基金发还10,000港元,学员承担2,500港元。此后课程费用按60%发还、40%自付;要用满余下15,000港元资助,该段费用须达到25,000港元。
以下均为假设计算:申请人符合全部资格、从未使用基金额度,所列金额全是可获发还的课程费用,且课程已成功修毕。实际申领仍受账户余额及获批费用限制。
- 学费10,000港元:费用全落在首段,预计发还8,000港元,最终自付2,000港元。
- 学费20,000港元:首12,500港元预计发还10,000港元;余下7,500港元按60%发还,即4,500港元。合计预计发还14,500港元,自付5,500港元。
- 学费37,500港元:两段资助恰好用尽,预计发还25,000港元,自付12,500港元。超过37,500港元的合资格费用,因个人资助额度已用尽,须由学员承担。
曾获资助的人,还要看余额落在哪一段。假设先前已用去首段8,000港元资助,现在报读一门费用10,000港元的合资格课程:其中2,500港元费用可用余下的首段2,000港元资助;另外7,500港元进入后段,按60%预计发还4,500港元。这门课合计预计发还6,500港元,自付3,500港元,而非把整笔新学费再次按80%计算。
上述算式以可获发还的费用为基础。一般课程计算学费;语文能力课程如符合规定,指定基准试的考试费可随相关课程学费一并申请,不能单独申领。把不属合资格范围的收费加入学费,会高估预计获发还的金额。
出席和成绩怎样影响申领

出席率按课程总上课时数计算。达到一般出席门槛后,申请人仍须完成获批核的整体评核;考试和功课若计入课程的评核方法,也属于成绩的一部分。课程规定的出席率或合格分数高于一般门槛时,应采用该课程的较高标准,不能只凭其中一项达标便认定已成功修毕。
修读语文能力课程的人,如课程设有指定基准试,须在开课后参加考试并取得指定或更高程度。开课前已有的成绩不能代替这项要求。基准试种类及所需级别与具体课程配对,报名时一并核对,才能判断课程结束后还需完成哪项考试。
同一课程、学习单元或学分若已获其他公帑计划资助,可能不符合基金申领资格。有一项明确安排:使用“扩展的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贷款支付基金课程学费的人,符合其他条件时仍可申请;获批发还款项会先用于偿还同一课程的相关贷款,若有余额才存入指定银行账户。因此,预计获批金额与最终直接收到的金额可能不同。
一年期限从何时起算
一般课程的申请期限从成功修毕课程起算,不从报名、开课或缴费日期起算。适用指定基准试的语文能力课程,则以成功修毕课程日期和考试日期中较后的一日计算一年。结业日期与考试日期可能相隔一段时间,保留两者资料有助于确定实际截止日。
首次申领者可以在成功修毕课程后,同时办理开户和发还款项申请。若修读的是较早年度开课的课程,还须留意当时适用的资助上限和年龄规定;前文的两段资助金额及无年龄上限安排,针对的是2022年8月1日或以后开课的课程。
递交前逐项核对

1823的申领手续说明列明,申请使用SFO 313表格,可经“职学户互通”递交电子申请,也可邮寄、亲身或使用指定投递箱递交纸本申请;基金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会向院校或培训机构核实资料,申请表无需预先交院校盖印。办事处以收到申请表格当天作为递交日期。
- 核对基金课程编号、登记资料,以及自己在开课时的年龄和居留资格;曾申领资助的,查明账户余额分别落在两个共付区间的哪里。
- 确认已付清学费并修毕整个合资格课程,达到适用的出席和整体评核要求;语文能力课程另核对指定基准试成绩。
- 确认同一课程、单元或学分没有与其他公帑资助重复申领;如使用指定贷款支付学费,把款项先偿还贷款的安排计入预算。
- 备妥本人名下、姓名与香港智能身份证一致的储蓄或往来账户资料;适用时提交单程证、基准试成绩单及考试费付款证明。
- 留足表格送达时间。网上申请若没有使用“智方便+”数码签署,还须在电子表格成功递交后一个月内打印、签署并交回正本,申请才视为有效;使用该数码签署方式则无需另交打印本。
学费预算应以合资格费用、账户尚余资助及实际适用的共付比例计算。申请手续完成后,仍须待培训机构核实课程资料及基金办事处审批;预算中的发还金额是估算,并非预先获批的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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