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C回收期别直接除月收入:毛利率漏掉会显得过分健康

|作者: QUASA 编辑团队|2 分钟阅读| 1
CAC回收期别直接除月收入:毛利率漏掉会显得过分健康

SaaS新客的CAC回收期=同批客户的销售与营销费用÷(该批新客首月经常性收入MRR×订阅毛利率),单位是月。Wall Street Prep的公司级公式使用新MRR与毛利率计算分母;直接用获客费用除以月收入,会把交付订阅所需的成本也算作可用于回本的钱。

计算时,分子和分母必须对应同一批新客户。按渠道核算,就用该渠道赢得这批客户的费用,对应该批客户带来的新MRR;公司已有客户的订阅收入不能混入。这个静态公式假设首月收入与毛利持续不变,后续扩张和流失需要另按月记录,才能判断实际何时收回投入。

把获客费用和订阅毛利放到同一口径

分子应包含为赢得新客户而发生的销售与营销费用,包括广告、销售人员薪酬与佣金、营销工具及活动支出。只录广告费会压低CAC。如果同一团队既开发新客又服务老客,应先确定工时、职责或其他分摊依据,再把新客获客部分计入相应批次;共享费用在各渠道之间只能分配一次。

费用月份也未必等于签约月份。长销售周期下,广告、销售接触和合同生效可能跨越数月。记录线索进入、主要费用发生、签约及首次产生MRR的月份,可以把可归属费用匹配到最终赢得的客户。无法逐单追踪时,可采用事先固定的时间滞后规则,并持续使用同一规则;否则某个月的支出直接除以同月新MRR,容易受签约时点影响。

分母中的毛利率应对应同一种订阅收入。托管、支付处理和计入订阅交付成本的支持费用,会减少该批客户每月留下的毛利。实施服务若单独收费,应与订阅收入分列;一次性实施收入不应进入MRR,同一笔实施成本也不应同时记作获客费用和订阅交付成本。

按客户批次和渠道留下一张可复算的表

可以用“首次付费月份×获客渠道×客户类型”作为表格的一行,并给费用和客户保留可追溯的编号。这样既能算出签约时的静态回收期,也能沿同一行追踪客户后来的收入变化。

  • 归属字段:批次月份、渠道、客户类型、新付费客户数、费用发生期间,以及共享费用的分配依据。
  • 首月字段:归属该批次的销售与营销费用、新客首月MRR、对应的订阅毛利率;计算单客CAC、单客首月MRR及静态回收月数。
  • 逐月字段:该批次每月的期初MRR、扩张MRR、降级MRR、流失MRR、期末MRR、当月订阅毛利与累计毛利;另记累计毛利首次覆盖获客费用的月份。

单客CAC等于该行获客费用除以新客数,单客首月MRR等于该行新MRR除以新客数。因此,单客CAC÷(单客首月MRR×毛利率),与整行费用÷(整行新MRR×毛利率)会得到同一个静态月数。若渠道的客户类型或毛利率差异明显,应分别计算,再用各行月毛利汇总;直接平均渠道毛利率会改变合计结果。

同一组条件数据,三种算法差出多少

以下均为条件示例,并非真实企业数据或行业基准。某月自助渠道赢得20家新客户,归属获客费用12万元,首月新MRR合计2万元,订阅毛利率75%。单客CAC为6000元,单客首月MRR为1000元;整批客户的首月毛利为1.5万元,静态回收期是12万元÷1.5万元=8个月。

同月,企业销售渠道赢得3家新客户,归属费用18万元,新MRR为3万元,毛利率80%。该渠道的首月毛利是2.4万元,静态回收期为7.5个月。两个渠道合计获客费用30万元、首月新客毛利3.9万元,合计静态回收期约为7.69个月;这一步应相加各渠道毛利,不能先简单平均75%与80%两个毛利率。

  • 漏算毛利率:自助渠道直接用12万元除以2万元MRR,会显示6个月,比按毛利计算的8个月短2个月。
  • 混入全部MRR:再假设公司月初已有8万元MRR,当月老客扩张1万元、老客流失5000元,加上两个渠道合计5万元新MRR,月末公司MRR为13.5万元。若误用这笔全公司收入作为自助渠道的分母,即使仍乘75%毛利率,也只会算出约1.19个月;收入范围已超出该渠道的新客批次。
  • 忽略该批新客流失:假设自助渠道前4个收费月每月贡献1.5万元毛利,第5个月起有5家客户流失,其余客户每月贡献1.125万元毛利,且之后不再变化。前4个月累计毛利为6万元,到第9个月为11.625万元,第10个月才超过12万元获客费用;静态公式显示的8个月没有反映这次流失。

扩张、流失和销售周期分别影响什么

新客静态回收期的首月分母,只放这批新客户开始付费时带来的MRR。老客户的扩张收入属于另一批客户;若要衡量包含老客扩张的整体增长效率,应另设综合口径,并计入促成扩张的相应销售或客户成功成本。两种口径回答的问题不同,报表中应分别命名。

同一新客批次在后续月份产生的扩张收入,可以进入该批次实际累计毛利,同时记录为此发生的增量成本。降级和流失则减少该批次之后的MRR。逐月以该批次仍在贡献的收入计算毛利并累加,首次覆盖归属CAC的月份,才是按已发生收入观察到的回收节点;客户若在此前全部流失,这批投入就未能靠其订阅毛利收回。

还要写明计时起点。静态公式从首次产生订阅MRR的月份衡量回收速度,而资金可能更早付出。仍以上述自助渠道为条件示例:如果12万元获客费用在首次MRR出现前整两个月支付,8个月的静态回收期对应约10个月的资金占用时间。企业销售周期较长时,这两个时间跨度尤其容易被混为一谈。

基准要对应合同规模和收入定义

Benchmarkit的2024年基准方法以新客户签约ARR和毛利率计算私营SaaS的CAC回收期,并说明上市公司常因未披露新客户签约ARR,改用净新增ARR作为分母。净新增ARR可能包含老客户扩张、降级与流失,因此私营公司的新客口径和上市公司的披露口径不能直接当成同一指标比较。

按年度平均合同价值(ACV)分组的2024年B2B SaaS基准报告采用2023年数据:ACV低于5000美元的组,CAC回收期中位数为9个月;ACV高于10万美元的组,中位数为24个月。它们是报告样本及其计算口径下的结果,不能直接充当中文SaaS市场的统一达标线。

对照这些数字时,应让客户类型、合同规模、毛利率和收入定义尽量一致。短周期的自助获客与长周期的企业销售,即使静态回收月数相同,获客支出发生到真正回本的时间、客户在回本前流失的风险也可能不同。按渠道展示静态月数,同时保留批次累计毛利和费用发生时间,才能分清公式估算与已经实现的回收。

相关阅读:

分享:

订阅我们的新闻通讯

将最新 Web3、AI 和加密货币新闻直接发送到您的邮箱。

0